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隆回县融媒体中心现有李志红同志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现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0731-82688112
隆回县融媒体中心:0739-8232642
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4月8日
一审:周颖 二审:马美姣 三审:罗勇军 终审:隆正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 颖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om/content/646848/52/13742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