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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征集征稿启事
2023-09-14 11:37:44 字号:

为加强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地理标志公用品牌宣传,塑造隆回金银花与龙牙百合生态、健康、高雅、时尚的品牌形象,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产业化协会组织实施,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两个地理标志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隆回金银花地理标志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

(二)隆回龙牙百合地理标志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

二、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0日-2023年10月10日

三、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充分体现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品牌形象、文化底蕴和特质,挑战灵感,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

(二)宣传广告语须符合《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语句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懂,易记易传,一般在16个字以内。

四、评选方式

(一)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权威专家、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经初审择优评选30件入围优秀作品,由专家评审团从30条优秀作品中择优选出15条作品,由隆回县农业产业化协会聘请形象代言候选人将15条广告语与企业产品对接,制作成广告语短视频至指定平台发布。最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作品网络人气,为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各评出一条特等奖作品。

(二)结果发布

在本次活动官方平台适时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作者。

五、奖项设置

从收到的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地理标志公用品牌广告语中,共选出30条优秀作品,前30名均设奖,从30条作品中选出15条创意奖,再从15条创意奖中评选出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特等奖各一条。奖金设置如下:

(一)优秀作品奖30名,奖励价值268元礼品一份。

(二)创意奖15名,奖励1000元,并奖励价值268元礼品一份。

(三)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广告语特等奖各一条,每条奖金4000元,并奖励价值268元礼品一份。

(备注: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六、投稿方式

(一)以电子邮箱或添加微信发送稿件,收稿电子邮箱:pubinfo@126.com,收稿微信号:17674090778。

报名咨询:王颖(18373936699)伍世民(15672221868)

(二)稿件内说明品牌名称或宣传广告语、创作思路、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见附表)

七、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的广告语创意,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若有违反或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本次活动的选用作品、入围作品均视为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征集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主办方与入围作品主体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作者只享有获取奖金奖品的权利和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权利,除此之外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征集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应用等权利。

(三)报送作品时,需提交《隆回金银花、龙牙百合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征集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并填写。所有投稿人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真实信息、签字后以扫描件随作品通过电子方式投递。没有如实填写的,征集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作品递交须在征集时间内,超出征集时间递交作品,概不接收。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五)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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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马美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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