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我县定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5分钟。
届时,除部分参加防空疏散演练人员外,请广大市民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编辑: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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