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范洪斌)9月15日,隆回县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正式启动隆回县今年大病关爱行动。
此次开展的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对象是参加了全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含农民工),针对职工患重大疾病、罕见病或者其他医疗费用高的疾病,且职工申请前十二个月住院自付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社会救助后,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不足十万元的,按一万元标准给予帮扶;超过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按两万元标准给予帮扶;超过三十万的,按三至五万元标准给予帮扶。
此次大病关爱行动,是继去年以来开展的第二期活动,职工在10月15日前申报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将按程序发放大病关爱款。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范洪斌
编辑:喻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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