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阳艳萍 王雄 罗克)3月23日上午,隆回县城管局对县城区一起渣土运输导致的道路扬尘污染行为作出6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周某某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接受了该局的行政处罚。
3月22日晚,隆回县城管局夜班执法人员在对县城区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位于桃花坪街道双井社区军干所附近的一处私人拆房工地正在用3辆农用车运输建筑垃圾,且未密闭运输,已造成沿线城市道路路面污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调查询问,经查,该处工地未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未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建筑垃圾。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污染城市道路路面进行冲洗,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据悉,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清新、宜居的城市环境,隆回县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的战略部署,持续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运输车辆未经审批违规运输渣土砂石、车轮带泥、乱倒乱弃、超限超载和建筑工地未设置冲洗平台、未硬化出入口道路、未冲洗出入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等各类扬尘污染行为20余起。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阳艳萍 王雄 罗克
编辑:喻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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