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哲)作为少数民族乡镇,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11月1日上午,隆回县山界回族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会议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内容,并对修订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以新条例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依法管理 确保稳定”的原则服务;要引导老百姓认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将宗教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宗教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团体和个人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哲
编辑:杨汝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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