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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2021-09-26 09:22:29 字号:

隆回新闻网讯(记者 王泽娟)9月23日至24日,隆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梅林,副主任刘海秋、罗海波、刘汉才、彭向文、段小红,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喜堂及其他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领导邓印强、陆海涛、刘世明、宁玉光、申智军、刘浩波、丁加阳、刘琴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及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要对财政情况精准调度,加强预算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尽快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能解决的要积极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各分管县级领导要积极调度,加强协调;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建议办理后续跟踪,齐心协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及拟任人员的任职前发言,并表决通过了申智军、唐保良、刘朝洪等24名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申智军为隆回县公安局局长,任命唐保良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刘朝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会议决定唐保良为隆回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刘朝洪为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申松能、袁愈绍、黄胜军辞去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周继耐辞去隆回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刘建明辞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会上,曾梅林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全面推进禁毒宣传阵地建设,将禁毒宣传教育融入整体工作,要着力开展“清隐”“清零”行动,对县域内所有失联失控人员进行清查,公检法司各政法机关统一思想,解决分歧,强化打击力度。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选举的394名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方案》。会议决定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汇报。会议肯定了隆回县过去一年多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部门要对全县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和排名靠后的原因进行专门分析、认真研究,从客观上找差距,从主观上找原因;要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确保2022年度全县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以内。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泽娟

编辑:喻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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